德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
1. 关于调整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由德州市物价局发布。
2.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的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
3. 第二阶梯的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
4. 第三阶梯的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3.3元调整为3.55元。
5. 对于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及以下的部分,价格从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
6. 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从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
7. 城市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用户的天然气价格仍维持原政策不变。
8.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执行上述调整后的价格政策。
9.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具体而言,通过核定的准许成本和监管的准许收益来确定准许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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